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网易汽车所有按天配资交易,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易汽车11月25日报道 小米汽车最近卷入多起法律案件,购车定金纠纷案一审判决及“挖孔机盖”案再开庭引发市场关注,也引起网络热议。
全国首例:小米定金判赔案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小米汽车购车定金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汽车《购买协议》中“未验车即需7日内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格式条款无效,要求小米相关公司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000元。

这起案件被视为全国首例针对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条款的司法裁决。法院判决书写道,小米的格式条款及其宣传承诺构成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
据判决书,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化名)试驾后决定购买一辆318900元的SU7 Max,并通过小米汽车APP交付5000元定金,该款项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后因资金安排需要,李女士希望延迟提车,经与小米工作人员协商,双方确认订单有效期为360天,期间她可随时申请排产。2024年12月4日,上述工作人员向李女士发送信息,要求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毕全部313900元购车尾款,否则李女士的订单将被取消,定金不予退还。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在未对车辆进行验收的情况下支付全款不合情理。协商无果后,小米取消了订单并没收了5000元定金。李女士认为小米汽车的“霸王条款”不能接受,将小米告上法庭。历经将近一年的维权,终于等来了判决结果。
该法院判决:小米海口公司须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李女士双倍返还购车定金10000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应对小米海口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应该是全国首例小米汽车未交车催收尾款的宣判案件。
今年8月以来,全国多个YU7、SU7、SU7 Ultra车主都存在车辆未下线就被催7天内付清尾款的情况。
小米汽车“挖孔机盖”案再开庭
近日,另一件关于小米汽车的法律纠纷也有了新进展。(丨) Ultra“挖孔机盖”涉嫌虚假宣传案迎来开庭质证。小米方面此前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予以准许。小米法务团队在首次开庭时突然拿出84页新证据,庭审推迟。


今年5月,小米汽车推广SU7 Ultra碳纤维挖孔机盖版这款“可街可赛”车型,称量产车机盖完全复刻原型车,小米董事长雷军在微博发文“碳纤维前舱盖不仅改了外观,内部结构也改了,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这吸引不少消费者为4.2万元选装价买单。不过,8小时后,雷军删除了微博的最后一句“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
车主提车后却发现,所谓“双风道导向轮毂散热”功能并未兑现,实际挖孔仅能辅助前舱轻微散热,且雷军删微博却未对消费者进行明确告知与澄清。不少车主质疑小米汽车涉嫌虚假宣传,就此提起诉讼。此次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的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虚假宣传案,是首例进展到开庭质证的诉讼。
据小米民事答辩状显示,小米法务辩称雷军多次称“不建议购买”,不存在虚假宣传的主观故意;提出雷军在发布微博8小时后删改,“不应视为对消费者的误导”。 此外,宣传广告内容未写入合同,不存在违约。
小米SU7 Ultra的售价超过50万元,挖孔机盖的选装价为4.2万元,因此小米法务团队称,这不是消费者购车的决定性因素。但不少车主表示,他们选小米SU7 Ultra就是冲着“挖孔机盖”“可街可赛”,这就是决定性因素。目前,该案的质证仍在推进。

近期,小米公司股价一路下跌,一度跌破40港元。昨日,小米集团发布公告,小米董事长雷军个人斥资超1亿港元增持小米集团260万股,平均价为每股约38.58港元,雷军持股比例增加至23.26%。本月,小米集团已分别于20日和21日连续两日回购公司股票2150万股,总斥资金额超8亿港币。
受此消息影响,小米集团股价截止25日收盘涨4.35%,收于40.34港元。
万联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